尊敬的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移交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滕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
近年来,滕州市抢抓被列入全省城市更新试点城市的机遇,坚持高位谋划、高质互动,聚焦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三个革命”,高标准实施了“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2021至2024年已完成18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面积477.71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5万户,2005年之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完成改造,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计划。
通过“楼道革命”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新换单元门4656樘、外窗更换13036扇,楼梯扶手修复换新69840米,增设四网合一弱电箱4656个,楼体内外墙粉刷400万平方米,实施雨污分流158公里,楼顶防水35万平方米并修复防雷设施等手段,全面提升楼道居住品质,让群众开门就能“遇见”美好。
通过“环境革命”全面清理小区陈年垃圾10万多立方米、配套分类垃圾桶2万多个、整治卫生死角、彻底解决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对小区室外公共区域系统化提升改造,优化交通动线,规范停车位3万多个,增设充电桩2000多个,增补小区路灯6000多盏,修缮道路铺装40多万平方米,提升小区绿地10万多平方米。
实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对休闲场地、公厕、健身设施、绿荫停车位等增加无障碍通道,融入适老化理念,满足各类人群需求。
通过“管理革命”对改造的老旧小区,采用“EPC+O”模式、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奖补机制,积极引入优秀物业企业,对不能自求平衡的采取“以新带旧”“以大带小”等方式,大力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提升了生活品质,不断增强老旧小区居民幸福感和归属感。
二、关于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办或小区的物业公司对改造内容认可的基础上,移交到街道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近期市住建局组织老旧小区改造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2021年至2024年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统计摸底建立台账,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逐步向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移交。
(二)关于“对居民反映的遗留问题,可以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施工方专人负责对接整改”的建议办理情况。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工作,已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维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备案,发现问题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可及时与施工单位对接维修处理。
?。ㄈ┕赜凇笆┕し胶臀镆倒静换嵩俪鱿滞期孟窒蟆苯ㄒ榘炖砬榭?。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导致维修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整改。摸底统计台账建立并移交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管理后,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履行日常监管维护责任。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改得好”向“管得好”为目标转变,持续完善制度设计,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有关设施的移交管理工作,提高便民设施的完好率,营造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请继续对市住建局的工作予以关心和监督。